近年来,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便备受社会关注与讨论。2023年,关于取消离婚冷静期的议题再次成为法律界与社会公众聚焦的热点。本文旨在从法律角度探讨此项提议的背景、潜在影响及其所涉及的法理思考。
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之初衷,在于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该制度要求协议离婚当事人在提交申请后需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支持者认为,此举有助于降低逐年攀升的离婚率,给予夫妻双方充分反思与调和的机会。反对声音亦不绝于耳,批评者指出该制度可能忽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现实困境,并客观上延长了不幸婚姻的解除周期,对个人自由形成不当限制。

提议在2023年取消离婚冷静期,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量: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过度干预协议离婚程序,可能构成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削弱。在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特定情形的婚姻中,冷静期可能加剧弱势一方的风险与痛苦,与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相悖。再者,从司法实践观察,冷静期并未显著促进夫妻实质性和好,反而可能衍生更多矛盾与资源消耗。
若取消该制度,法律层面将面临直接调整。协议离婚程序可能回归至此前较为简化的流程,提高解除效率,尊重当事人当下真实意愿。但这亦要求配套措施必须同步完善,例如加强婚前辅导与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从源头促进健康婚恋观的形成。同时,对于诉讼离婚,尤其是涉及家暴的案件,司法裁判标准需更加明晰与高效,以切实保护受害者权益。
从社会效应分析,取消冷静期可能带来离婚数量的短期波动,但长远看,更能体现法律对个体选择权的尊重。它促使社会更深入反思婚姻的本质与维系基础,而非依赖强制性等待期。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其稳定应源于情感与责任的内生动力,而非外在制度约束。法律的角色应是提供公平的解决框架,而非替代当事人做出情感抉择。
是否取消离婚冷静期是一个平衡婚姻自由与社会公益的复杂命题。任何法律修订都应建立在充分实证调研与广泛民意征询基础上,确保既能防范轻率离婚,又不牺牲个人基本权利与安全。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适应性与人性化,在婚姻家庭领域尤其如此。未来立法动向,应继续秉持保护弱者、尊重自治的原则,寻求最契合时代需求的规范路径。
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制,始终需要在秩序与自由之间探寻动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