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抬头看镜子”不仅是一种动作,更是一种深刻的隐喻,它象征着司法体系与法律从业者所必需的自省精神。而“我们继续”则体现了法治建设永无止境的追求。这面“镜子”,既是实体法庭上那面象征公正的明镜,也是抽象的法律原则与程序本身,时刻映照出我们的实践是否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程序正义是这面镜子最核心的镀层。它要求法律运作的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如同明镜般不染尘埃。一个仅追求结果正确(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当性的司法体系,犹如一面扭曲的哈哈镜,即便偶然映出真相,其根基也已动摇。历史反复证明,刑讯逼供、秘密审判、剥夺辩护权等程序瑕疵,无论最终是否抓到了“真凶”,都已从根本上腐蚀了法律的公信力,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必须时刻“抬头看镜子”,审视每一个侦查步骤、每一次庭审交锋、每一份裁判文书,是否严格遵循了程序的规范,确保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与诉讼权利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障。这面程序之镜,是抵御恣意妄为、守护人性尊严的坚固屏障。

法律人的职业伦理是镜中不可或缺的映像。法官、检察官、律师,每一位法律从业者都需时常对镜自照,检视自己的内心是否还秉持着对法律的忠诚与对正义的信仰。法官的镜子,映照的是中立与克制,警惕先入为主的偏见;检察官的镜子,映照的是客观义务,既打击犯罪也守护无辜;律师的镜子,映照的是对当事人利益的勤勉维护与对法庭的坦诚。当利益诱惑试图蒙蔽镜面,当外界压力企图使映像变形时,“抬头看镜子”便是一种内在的警示与校准。它要求法律人不断回溯初心,确保手中的权力或职责始终在法律与伦理的轨道上运行。这种自省是职业生命的防腐剂,也是司法公信力的源泉。
更为宏观的视角下,整个法律体系亦需面向社会现实这面巨镜。法律不是封闭自洽的逻辑体系,它必须回应时代的发展与人民的需求。当新的社会关系、科技应用(如人工智能、数据权益)不断涌现时,固有的法律框架可能会显现出滞后与模糊。此时,“我们继续”意味着立法与司法必须勇于面对镜中反映出的新问题,通过法律解释、案例创制乃至修法立法,使法律之镜始终保持清晰的映照能力。同时,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与反馈,也是擦拭这面巨镜的重要力量,促使法律在稳定与变革中寻求动态平衡。
“抬头看镜子,我们继续”,这是一个永续的循环。它强调在法治的每一程,都不能忘记自我审视与批判。程序正义的坚守,确保了过程的清白;法律人的内省,守护了操守的纯正;法律与社会的互动,保障了制度的活力。唯有如此,法律这面镜子才能始终明亮,真实且公正地映照出每一个个体的权利,映照出正义应有的模样,引领我们在法治道路上坚定不移地继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