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金融的普及,网络借贷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渗透率不断上升。市场上偶尔出现诸如“18岁借钱必过”之类的宣传用语,这类表述往往指向一些面向刚成年用户的借贷产品。本文旨在从法律视角,对与此类宣传相关的借贷行为进行合规性分析,以提示相关风险与法定义务。
必须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从民事主体资格上讲,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具备独立签订借贷合同的法定能力。这绝不意味着任何以“必过”为承诺的借贷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借贷机构的审核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宣称无条件、无审核“必过”的承诺,都可能涉嫌虚假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

金融借贷活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制。合法的金融机构或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必须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进行必要的审慎评估。所谓的“必过”,如果意味着放弃或大幅降低风控审核标准,不仅违背了金融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也可能违反监管部门关于审慎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强制性规定,甚至可能触及非法发放贷款或诱导过度负债的红线。
对于刚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借款人而言,更需警惕此类宣传背后的潜在风险。青年群体普遍社会经验不足,金融知识有限,且多数处于无稳定收入或收入较低的阶段。若被“必过”宣传吸引,轻易获得超出其偿还能力的贷款,极易陷入债务陷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其未来的求学、就业、购房等重大生活事项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从法律后果看,借款人仍需依法承担还款责任,逾期不还将面临催收、诉讼乃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再者,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规范。所有借贷产品的广告宣传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内容,更不能以“必过”等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违规宣传的机构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警告、罚款乃至吊销相关资质的行政处罚。
围绕“18岁借钱必过”这一概念,法律层面关注的焦点并非年龄门槛本身,而是借贷行为全过程的合规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任何合法的借贷服务,都必须建立在真实信息审核、风险充分揭示和合同公平自愿的基础之上。对于青年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借贷观,主动学习基础金融法律知识,选择持牌合规的金融机构服务,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社会各方也应加强针对青年的金融普法教育,共同营造健康理性的消费信贷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