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缴纳社会保险(俗称“五险”)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成为关注焦点。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职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社会保险权益的丧失,但会引发参保状态、缴费连续性及后续衔接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劳动者需清晰了解自身权利与操作流程,以妥善维护社会保障权益。
辞职将导致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意味着,从离职次月起,原单位将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此阶段面临的选择主要包括:若已在新单位就业,应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入,由新单位接续缴纳;若暂未就业,可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保持缴费年限的连续;亦或暂停缴费,待重新就业或符合条件时再行接续。此阶段社保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其已缴纳的年限与金额均会累计计算,不会作废。

社会保险各险种在中途辞职后的具体影响存在差异。养老保险强调累计缴费年限,中断缴费主要影响当期缴费金额与年限累计,未来重新就业或续缴后可合并计算。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则后果较为直接:多数地区规定,中断期间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若中断超过一定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还可能面临缴费等待期或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影响,这关系到大病医保等待遇的享受。失业保险的领取资格与缴费年限紧密相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申领关键条件之一,因此因个人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要求。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均由单位缴费,劳动关系终止后保障随即停止,新单位接续后重新生效。
再者,劳动者在辞职过程中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与可采取的行动至关重要。办理离职交接时,应主动确认原单位是否已结清社保费用至离职当月,并获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等关键文件。这些是办理转移或后续手续的法律凭证。若发现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追缴欠费。对于跨省市就业的人员,需办理社保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当前流程已较为简化,通常可通过电子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为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劳动者在辞职前进行长远规划。评估社保缴费年限对未来养老金水平、医保待遇的潜在影响。若条件允许,尽量避免医疗保险出现长期断档。可咨询当地社保公共服务机构,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权威指导。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设计本身已考虑了劳动者流动性的需求。只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即使中途辞职,劳动者的长期社保权益依然能得到有效维护与累积。
妥善处理社会保险的衔接,是劳动者职业转换过程中维护自身法定权益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