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作为刑法中的违法阻却事由,旨在保障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得以实施必要反击,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制度体现了法律对正义的维护,亦在司法实践中引发诸多思考。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满足严格构成要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且该侵害具有违法性与紧迫性。假想防卫或针对合法行为实施的反击不构成正当防卫。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得波及无关第三方。再者,防卫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事前防卫与事后报复均不被法律认可。最为核心的是,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特殊防卫条款则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亦不负刑事责任,此系对公民防卫权的强化保障。

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常面临复杂情境。法官需综合考量侵害强度、防卫时机、手段相当性及情境紧迫程度等因素。过往部分判决曾因对防卫限度把握过严而引发社会讨论。近年来,随着“于欢案”“昆山反杀案”等典型案例的公布,司法机关逐步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导向,强调应站在防卫人处境作出合理判断,避免苛求防卫手段的精准性。这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需平衡个人权利保护与社会秩序稳定。一方面,法律应为正当防卫提供清晰预期,防止公民因顾虑法律后果而畏于自卫。另一方面,亦须防范防卫权滥用演变为私力报复。司法人员应深入把握立法精神,结合具体案情,审慎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防卫过当等情形。普法宣传亦应加强,使公众了解正当防卫的合法界限,避免因误解法律而采取不当行为。
总体而言,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盾牌。其正确适用既关乎个案正义,亦影响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通过持续优化司法标准与法律教育,方能使这项古老的法律原则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生,切实捍卫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