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走向终点,男方首先提出离婚时,女方或男方自身都可能面临法律与情感的双重困惑。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离婚并非单方宣告即可生效,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与条件。无论当事人处于何种立场,清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应对路径至关重要。
需明确离婚的法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若男方提出离婚后,双方能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则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再次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此方式相对平和高效。

若女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相关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实现离婚目的。作为原告的男方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核心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首次起诉离婚,若无法定破裂情形且被告不同意,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女方而言,面对男方的离婚提议,应保持冷静,积极应对。第一,应审慎评估婚姻状况与对方诉求,决定是否同意离婚。若同意,应积极参与协商,争取在协议中明确保障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第二,若不同意或对条件有异议,需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这包括收集和整理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现状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如己方抚养优势的证据)、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债权债务凭证)等。尤其应注意收集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如家暴、出轨)的证据,这可能在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请求上产生影响。
在财产分割方面,法律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倾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若一方存在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子女抚养问题亦是核心。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子女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标准通常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
当男方提出离婚,当事人应理性面对,优先尝试协商解决。若进入诉讼,则需依托法律,充分准备证据,清晰表达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婚姻关系的解除是重大法律行为,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针对性的指导。
